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:使用地址更改服务
发布日期:2025-01-04 17:34 点击次数:187
适用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你可以利用此项服务,向以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更新地址记录:
政府部门
入境事务处^
工业贸易署
水务署
地政总署
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
房屋署
知识产权署
香港天文台
香港邮政
消防处
差饷物业估价署
库务署
破产管理署
康乐及文化事务署
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
劳工处
税务局*
文创产业发展处
运输署#
电影报刊及物品办事处
卫生署
机电工程署
^ 须使用数码证书或「智方便+」。
* 须使用数码证书,「智方便」/「智方便+」,或税务编号及「税务易」通行密码。
# 须使用数码证书,「智方便」/「智方便+」,或上载身分证明文件副本。同时,所有申请均需要上载地址证明副本。更多关于「智方便」的资料